香港商標註冊申請
註冊商標的地域性保護
香港的商標註冊制度提供地域性保護。商標即使已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商標註冊處註冊,亦不會自動在香港受到保護。要在香港得到保護,商標必須根據《 商標條例 》(第559章)及《商標規則》(第559A章)註冊。
| 註冊商標的地域性保護 香港的商標註冊制度提供地域性保護。商標即使已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商標註冊處註冊,亦不會自動在香港受到保護。要在香港得到保護,商標必須根據《 商標條例 》(第559章)及《商標規則》(第559A章)註冊。 爲什麽要申辦商標註冊? 商標一經註冊,商標擁有人便可以就有關貨品及服務擁有該商標的專有使用權。如其他人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未經你同意在香港把該商標用于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上,即屬侵權行爲,你可以就此采取法律行動。未註冊商標則受普通法假冒訴訟保護。你必須證明該未註冊商標享有聲譽,而別人使用該商標會導致你蒙受損失。一般來說,假冒指控較侵犯註冊商標指控更難成立。 提交商標註冊申請 你須填妥申請表格,提供一個供送達文件的香港地址,送交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標註冊處 。申請商標註冊的費用爲港幣1,300元。每個額外貨品或服務類別(如有的話)的申請費用爲港幣650元。有關商標申請表格及費用的資料,請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産權署的網頁(http://www.ipd.gov.hk/chi/forms_fees/trademarks_559.htm)。 如何把貨品及服務分類? 申請商標註冊時,你必須列明擬申請商標註冊的所有貨品及服務,及述明貨品及服務所屬類別的編號。貨品及服務必須按照《國際商品及服務分類(尼斯分類)》分類。請瀏覽知識産權署的網頁(http://www.ipd.gov.hk/chi/intellectual_property/trademarks/how_to_classify.htm),找出擬申請商標註冊的貨品及服務所屬類別。 商標註冊處如何處理商標註冊申請? 有關申請如沒有不足之處幷符合註冊規定,而 商標註冊處 在公布接納申請後的三個月反對期內沒有遇到第三者反對,則整個程序(由商標註冊處接獲申請至將有關商標註冊)需時可短至六個月。 第一階段-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 你提交註冊申請後, 商標註冊處 會核對申請資料(包括申請人的姓名/名稱、地址、商標的圖示、貨品和服務)是否詳盡及正確。如申請資料未够詳盡或不正確,註冊處會發出“不足之處通知書”,讓你在兩個月內改正不足之處。 第二階段-審查申請 - 檢索及審查 商標註冊處會同時查核有關商標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條例》及《商標規則》所訂的註冊規定,包括: 有關商標是否具有顯著特性? 商標是否與別不同?不論是標志、文字或圖畫等,能否明確區別你與其他商人的貨品和服務?例如,就銀行服務而言,“FOR YOU” (爲你而設)沒有說明誰提供服務,因此欠缺顯著特性。任何新創字或與業務範圍毫不相關的日常用字,均可被認爲具有顯著特性。如商標註冊處認爲有關商標欠缺顯著特性,便會提出反對。 有關商標是否貨品及服務的描述? 如商標只是貨品及服務的描述,或只顯示貨品及服務的質素、用途、數量或價值,則商標註冊處可能會提出反對。同樣,使用地理名稱的商標,也可能會遇到反對。例如“QUALITY HANDBAGS”(優質手袋)、“FRESH AND NEW”(質鮮款新)及“NEW YORK FASHION”(紐約時裝)等等。 有關商標是否該行業的通用語言? 如商標是該行業的通用語言或圖示,商標註冊處會提出反對。“TELECOM”(電訊)或“NETWORK”(網絡)都是在有關行業現行的語言中已成爲慣用字眼的例子。 商標註冊處審查申請商標後會發出通知書,說明拒絕註冊有關標記的理由,或確定接納有關標記的註冊申請。 如申請人要求聆訊,則支持和拒絕有關商標註冊的所有證據,都會在聆訊中審議。聆訊人員其後會作出裁决。 第三階段-公布申請詳情及反對註冊 - 公布申請 第四階段-註冊 商標註冊處接納有關商標的註冊申請後,便會把該商標的詳細資料記錄于註冊紀錄册內,幷向申請人發出註冊證明書。此外,商標註冊處會在香港知識産權公報中公布有關的註冊公告。註冊日期會追溯至註冊申請的提交日期。 商標保護與公司註冊的分別 在香港,公司名稱、業務名稱以及商標的註冊分別受不同的法例和制度規管。公司名稱的註冊由 香港公司註冊處 辦理,業務名稱的註冊由 香港稅務局 辦理,而商標註冊則由 商標註冊處 負責辦理。把業務或公司名稱註冊,幷不代表擁有以該名稱作爲商標的權利或將該名稱作爲商標用于推廣或經營其貨品或服務。
|